2)第二百零八章 往生堂大酬宾啦!_原神我是史莱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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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水汪汪的梅花瞳,苦思冥想新的揽客标语的少女。

  由于天气炎热,少女只穿了一条短裤,左脚的脚踝搭在右腿的膝盖上,涂上黑色指甲油的小脚一甩一甩的,显得很是随意。

  见来了人,少女一蹦三尺高。

  “客人有什么需求?替别人操办还是给自己做准备?唔……我看客人短时间内可能用不到,但是没关系!我们可以给你一个全套服务体验!如果客人觉得不错还可以推荐给亲朋好友哦。”

  温迪并不认识往生堂的现任堂主胡桃,只觉得这个小姑娘看起来古灵精怪的,惊讶的盯着从正门走进来的两人,少女背在身后的手指交叉,脚趾蜷曲着,似乎还有点紧张。

  “钟离在吗?我是来找他叙旧的。”

  温迪双手环抱,得意的看着胡桃,他对胡桃这样热情的服务态度相当满意,可惜这位小姑娘开的不是酒馆。

  自己刚刚可是阻止了法玛斯祸害璃月,钟离老爷子还不出来感谢他!

  “哦哦!你们是钟离先生的朋友?他今早才去茶馆喝茶了,一时半会儿回不来,不如小坐片刻,我再和你具体介绍一下我们的服务……”

  胡桃的短裤似乎是有些小了,将大腿勒出了形状,显得有种弹弹的肉感。

  负责的胡堂主一早上都待在往生堂里“工作”,还不清楚外面发生了什么,只是看见了两位少年走进往生堂。

  明明和生死隔得这么远,为什么要来这里呢?

  温迪眼神一晃,瞧见桌上的宣纸,好奇道:“你这是在做什么?艺术创作?”

  胡桃还在愣愣的思考,听见了温迪的话,苦恼道:“哎呀,作为一堂之主,业务零落总是让人挫败,我在考虑怎么才能揽客呢。”

  “你是堂主?”

  温迪诧异的盯着面前的小姑娘,他还以为胡桃只是一个负责接待客人的司仪呢。

  “哼哼…在下!往生堂第七十七代堂主,胡桃!”

  少女的头上带着装饰血色梅花的六角帽,光着脚跑到温迪面前,隆重的介绍了自己身份。

  “诶嘿,我叫温迪,这是法玛斯。”

  拉过身边的红衣少年,温迪笑着自我介绍,向来只有哭声的往生堂中此刻却奇怪的出现了温暖的笑容。

  温迪自然不会对生死讳莫如深,反而颇有兴趣的坐在了胡桃原本思考揽客标语的位置上。

  “我呢,是蒙德最受欢迎的吟游诗人,不如我来替你想几个标语,报酬嘛……一坛美酒就好啦!”

  “嗷呜!最受欢迎的诗人吗?!”

  听到温迪的话,胡桃的眼中亮起小星星,急忙跑到拿起毛笔的温迪身边。

  胡桃最出名的并非她的堂主身份,而是她的另一大成就:诗歌创作。

  她自称“小巷派暗黑诗人”,每当上街闲逛,打油诗便脱口而出,拦都拦不住。《丘丘谣》是胡桃最为出名的作品,不只得港口居民喜爱,远至轻策庄都有孩子传唱。

  而现在有一位蒙德的诗人要和自己一起思考揽客标语,胡桃的好胜心一下子就被激发出来了。

  两个性格相同的家伙凑到了一块,讨论着诗词歌赋,法玛斯则是抬头,看着挂在往生堂大厅,布满灰尘的摩拉克斯龙首雕塑,差点笑出了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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