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27章 力入豪肠_万邪圣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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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件玉珩合为玉玦,是祖先供奉冥王神像的钥匙,据说只有玉玦,才能激活冥王神像的法力。昔日血月老人横闯夜叉族,便是被二族激活的冥王神像重伤。

  那七根定魂针,同样是冥王神像从血腥的泥沙里召唤出。

  现如今,两大夜叉族友好和睦相处,分离千年的神像,将再次重合。

  而激活神像的神圣仪式,便交给大祭司眼中的冥子来完成。

  对于这种形式主义的东西,秦九歌看得不重。

  倒是这两块玉珩,颇为值钱,手感非金非石,又细腻如水,好似摸在羊脂之上。

  宝贝,真是好宝贝,能值不少钱的。

  坐在椅子上没个模样,秦九歌满脸中风的表情,嘴角抽抽歪到后脑勺,看得出他很高兴。

  “嗯,乾魔夜叉族的大祭司,实力非同小可。虽然被我重伤,不过留着他,倒是个祸害。”那种反派,秦九歌当然要弄死对方,免得纵虎归山。

  毕竟罗婆担任两族的共同族长,那位大祭司若是不死,始终是心腹大患。秦九歌想着,在自己离开之前,必须要解决对方。

  乾魔族长脸有赧色,底气不足:“他已经躲起来,我虽然派人寻找,可是没有找到踪迹。”

  “那你要尽快探明他的下落,那种人的性格,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我看他此次败北,未必能心甘情愿,必定还在附近某个暗处窥视。”

  眼中带着凶色,秦九歌杀伐果断,端正的坐好,无半点玩笑的意思。

  得知对方就是祖神口中的预言之人,乾魔族长分毫不敢违背秦九歌的意思,急忙诺诺点头。

  “冥子,祭祀活动,马上就要开始了,还请你准备好。”坤魔大祭司说罢,挥挥手,命人端上来精心准备的礼衣。

  那是用五彩鸟儿的羽毛编制的宽袍,后襟长长拖拽在地,呈现着五彩的琉璃霞光。

  看来生活在夜叉族附近的鸟儿,真是不好混啊。难怪此地鸡不生蛋,鸟不拉屎。你瞧瞧,这些族长和大祭司身上,来不来就是鸟羽编制的衣服。

  那附近的鸟,岂不是都得光着屁股到处飞,多寒碜飞禽类啊。

  秦九歌偷笑,任由几只长相丰满美丽、充斥异族风情的母夜叉,帮自己把繁琐的鸟羽衣冠穿好。

  上古时期,万物择山林而举,驻水流之旁。

  身穿树皮和鸟羽编制的衣服,头戴玉石镶嵌的皮冠。g安天命不知得失,敬道而不畏道,无欲则刚。

  夜叉族信奉祖神,族中有盛大的事情,必定祭祀。

  除此之外,大浮屠幽冥界,似乎没有什么别的信仰。

  看着自己身上挂满鸟羽,好比是太阳金乌,贴在自己身上。

  五彩的羽毛艳丽十足,稍有折射,便显得流光溢彩,骚包极了。

  动弹动弹袖子,袖口宽大几乎拖拽在地,秦九歌高兴问:“怎么样,帅不帅?”

  夜叉族审美不同,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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