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0004章:集思广益,案件还原_刑警异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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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黄志成的家中,在此期间,被害人与凶手之间的关系是“融洽”的,甚至可以说是“相当友好”的!

  回家之后,作为买方的凶手,在查验了被害人的“货物”之后,将三人残忍杀害:第一个被害人,应该是在厨房洗水果的黄志成,他在毫无戒备的情况下,被凶手近距离在身后朝头部开枪,身亡;这个推断的是有依据的,黄志成死后头部扑在水槽中,说明他当时根本没有任何的反应时间;

  第二个被害者,应该是沙发上的那名死者,也是被人近距离从侧面射杀,弹着点在左侧太阳穴;在沙发上以坐姿被枪杀,说明他当时根本没有反应时间,由此推断,他与黄志成的被害几乎是在同一时间;

  第三名被害人,目睹同伴的惨死,他起身要逃离,被凶手一枪命中心脏位置,毙命;从他倒地的姿态和位置可以印证这一点。

  黄志成能够将凶犯带回家中完成交易,并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害,这说明他与凶犯之间是信任的,并且,这种信任很有可能是建立在某种“长期合作”的关系之上!

  林皓阳讲述完毕之后,荆辉提出了异议:“头儿,我觉得暂时还不能把凶手认定为‘接货人’!如果他们是‘送货人’呢?他们在见到了被害人的货款后,枪杀对方劫取钱财,也不是没有可能啊!”

  大伙儿一番交头接耳,都觉得荆辉说的有道理,林皓阳却笑着说道:“咱们来换位思考一下,假设你是凶犯,并且是本次交易的‘供货方’,你会把装毒品的旅行包遗留在作案现场吗?”

  众人纷纷点头称是,林逸飞又说道:“并且,那个发现毒品粉末的旅行包,与装日常用品的旅行包是同品牌,一模一样!这说明了什么?这只能说明,旅行包属于被害人所有!你们想一想,如果凶手是从外地赶往滨城的,在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他们可能在一个小区内,从容的开枪作案吗?当然,仅有的一种可能:如果那两个旅行包分别属于不同的两伙儿人,那……恐怕也只能用巧合来解释了吧。”

  至此,没有人再提出异议,荆辉也表示心服口服。董超问道:“头儿,黄志成在这起案子里,是什么角色?咱们怎么给他定位?”

  田玉洁抢着回答道:“他就没必要定位了吧?他是被害者啊!”面对众多鄙夷的眼神,田玉洁两手一摊,很委屈的作了解释:“他已经死了!”

  众人呵呵一笑,荆辉分析道:“交易和案发的地点是在他的家里,他又与送货的两个毒贩一同遇害!从咱们已经获取的资料表明,两个毒贩是从外地刚到滨城,我觉得……不排除毒贩就是来自浙江!”

  董超问道:“你是说……黄志成的老家?”

  林皓阳表示了赞同:“恩!完全有这个可能!”

  荆辉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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