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百一十七_灵魂天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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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林的这种提议,我当然会非常开心的接受,毕竟这正是我一直向老天爷祈祷的奇迹,现在这个奇迹真的发生了,所以我真的是在微笑中说出:“谢谢队长。”

  或许我该说谢谢林哥,毕竟林其实比我大个几岁,但我的话已经出口了,故此也就没有再说过多的废话。

  至此,我就被林安排在了达方电子三期的出货码头,其实我的学习能力还是非常强大的,故此很快,完全只用了一天时间,我就学会了如何出货,只是我检查货物的时候比较慢而已,但我知道,一切都会变好的。

  而且也正如林所说,这个地方确实人比较少,我每天面对的,也就只是十几位仓库人员而已,更是我只是负责清点货物,然后在放行单上签上我的名字,整个过程就是如此简单。

  ……

  所以很快,我就被调到了夜班,我开始了我自认为,最为疯癫,也最为辉煌的人生时刻!

  说是疯癫,这是因为,我每天晚上写字的强度大约在十个小时左右,想想这是什么概念?我大约十三天左右,就会磨损掉一个崭新的钢笔笔尖,想想这又是什么样的概念?

  但更多的人是不理解我的,当然,我也没有期望得到他们的理解,比如我们保安队里的一些人,就认为我是个神经病,写字有什么用呢?的确呢?我觉得其实我就是个神经病,可惜在如此高强度的练字过程中,我又一次体会了空灵的感觉!

  事隔多年,这再次体会到空灵的感觉,我认为这是老天爷对我的恩惠,也是林哥对我的成全!我感谢老天爷,也感谢林哥。

  虽然最近因为如此高强度的练字行为,这导致我手指头严重抽筋,再次有了水泡破损的事情发生,但我想了一个妙招,那就是给指头贴上创可贴,然后再拿钢笔,虽然苏州的天气确实最近不怎么样,马上就要冬天了,所以我的手指头一进被窝,那就是疼到都不像我自己的了,但我还是会脸上挂满微笑。

  所以我的人生目前而论,是已经彻底疯癫了。

  不过,这天我却被另一件事情迷茫到失魂。

  我为什么会说是失魂呢?这是因为,这天早晨,我抽着香烟,走在竹园路上,这也是我回家的必经之路,此时阳光明媚,整个世界都充满了所谓的五彩缤纷,包括竹园路边的树木,看上去都令我觉得如此漂亮。

  我抽着香烟,还是用依旧在抽筋的右手指头夹着香烟的,但走到就快到万枫家园,也就是我所住的地方了,突然迎面走来一位女孩子,我估摸着?这女孩子年龄不是很大,反正我知道,我比这女孩子大很多岁是肯定的。

  她看上去也不是很匆忙,但我意识到,她应该是去上班吧?可惜我不知道她在什么地方上班,当然,我也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我只是觉得,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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