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章 特权的威力(求推荐票!)_大明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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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年在外又对家事淡薄,所以一直由他们二房全权打理的,并且享受所有产出,只不过兼顾一下侄子的口食。

  可以说,这是笔他们二房大占便宜的糊涂账。一旦分了家,那就成了亲兄弟明算账,再想占便宜就不好明目张胆的占了。

  想至此,方清田也顾不得去下田干活,瞪眼厉声道:“你这小辈想无法无天么,家业是祖宗传给我和你父亲的!我那兄长都未曾发过话,你又有什么资格提出分家!”

  方应物打定了主意,怎会被故意摆出凶神恶煞姿态的叔父吓住?“父亲留了信,将长房之事委托小侄代理,自然能拿得定主意。至于叔父肯不肯,无关紧要,好比合伙做生意,有一方不肯继续了那自然散伙,何曾有被强逼合伙的道理?”

  兄长留有这个东西?方清田没有想到,平时他根本不会去翻长房屋里那几本破书,又不识字,自然不知道纸笺的事情。

  要说辩论,十个方清田也不是方应物的对手,想动手又担心惹出后患,只能色厉内荏怒道:“随你!你不要后悔就行!”

  随即他的小算盘再次迅速开动,如果分家不可挽回,那也要尽可能得到更多好处。

  分家这种事,按惯例是要寻族中老辈居中协调,直到各方都心服口服为止。再不同意,便只能打官司了。

  上花溪村都是方姓,方应物与叔父要分家,便要去找那二叔爷,在村中也只有他老人家担得起协调重任。

  这二叔爷名讳方知礼,他听了此事,不免唉声叹气几句,心知这是个不好办的事情。

  不好办的原因很简单,两边的要求肯定互相矛盾,最后结果肯定要有一方不满意的,所以几乎注定要落下一场埋怨。想到这里,方知礼推托道:“钱产纠纷,可寻里中老人明断,老夫与尔等皆为亲属,不便厚此薄彼。”

  所谓里中老人,就是官府设在乡村中的民事纠纷解决者,多由乡里之中有威望的老人家担任,俗称乡老。

  乡老虽不是官员,但也是大明最基层组织的重要一员,拥有简单的司法权,并可以随时去面见知县。

  花溪里的乡老在邻村下花溪村中,但方清田却不乐意去找他裁决分家的事,他和这位乡老并不熟,没把握让高高在上的乡老偏袒自己。所以他口口声声一定要方知礼主持。

  既然如此,二叔爷方知礼只好答应下来。方应物对此则是很无所谓,在他眼中由谁裁决都差不多。

  方清田见此心中暗喜。这大侄子虽然变得强硬果断,但对人情世故还是见识的太少,不懂其中玄机。他敢说,二叔的态度一定会倾向于他。

  方知礼确实拿定了主意,按照长幼尊卑的理念,要略微偏向方清田几分。

  道理明摆着,晚辈就该礼让长辈,不然都像方应物这小字辈一样胡闹,那岂不天下大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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