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36章 变法司六人组,关于市易法的争_我在大宋做台谏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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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6章变法司六人组,关于市易法的争吵!

  七月十五日,近子时。

  高天上,繁星闪烁。汴京城内灯火明亮,依然有许多店铺,顾客盈门,甚是喧闹。

  变法司内。

  一张大桌上,放着数份市易法的草章,还有许多干果壳。

  大桌左边,坐着范仲淹、梁适、王尧臣,右边坐着苏良、司马光和王安石。

  众人从午后便开始讨论市易法,除了如厕外,便一直坐在这里。

  期间喝了六壶茶,吃了四盘干果,而今依然有分歧。

  在变法司成立之初,六人有一个君子协定。

  一旦事情发生分歧,少数需服从多数,然后交由官家定夺。

  但现在,是三对三。

  三对三的情况下,交由官家定夺,乃是一种非常不负责的表现,所以六人今日定要辩个明白。

  所谓市易法。

  即朝廷设立市易务,出钱收购滞销货物,在市场短缺时再卖出,同时可为商贩提供低息贷,使得小商贩免于遭豪商富贾欺压。

  此法,有效限制了大商人对商贸市场的控制,有利于稳定物价,增加朝廷收入。

  大家的分歧,来自于王尧臣的一句话。

  “这不是让朝廷尽收天下之货,自作经营吗?”

  一旦成立市易务,朝廷相当于拥有了操控物价起落的能力。

  当下,商品是依据市场紧缺程度而定价。

  执行市易法后,则取决于朝廷的定价。

  范仲淹、王尧臣、梁适认为,此举虽然帮助了小商贩,但也抑制了大商人的发展,且会使得小商人无法成长为大商人。

  如此一来,大宋商贸必将渐渐凋零,而朝廷则成为全天下最赚钱的商人。

  此乃是以强权干预市场。

  甚至会将天下各类商品都做成如酒、盐、茶、香料那种专卖制度。

  小商人非民户,他们必须依赖大商人生存。

  此策的破坏性远远大于其产生的利处,故而三人不建议推行此策。

  而苏良三人则认为,此策就是为了“抑兼并之家”,使得那些游惰奸商不再侵牟食力之人,而另想他法经商。

  换言之,此法乃是为了大宋的商贸环境更加公平。

  然后,六人便辩论起来。

  谁都想说服对方,一旦有一人改变立场,便可以少数服从多数结束了。

  哪曾想,六人一个比一个都要倔。

  于是,就僵持了下来。

  王尧臣的嗓子都说哑了,仍未说服苏良、司马光和王安石。

  这时,王安石看向范仲淹,又道:“范公,此法是不可能使得豪商富贾消失的,此亦是抑兼并之策,惠国而惠民……”

  “不!此法易使得豪商富贾们撂挑子,抑土地兼并,百姓有地可种,无须依赖地主。但若抑大商人,则商贸不通,小商人们也将没有活路!”范仲淹依然目光炯炯。

  王尧臣以沙哑的声音说道:“朝廷垄断比豪商富贾垄断更可怕,因为朝廷不懂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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