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九十七章 这种人,竟然真的有?_我只想回去继承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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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这首歌比,其他的那些国风曲,简直是粗制滥造啊!”

  有观众在台下喃喃自语。

  随着陆昂继续唱着主歌,每一句优美的词句,便像是一柄重锤,击打在了丁升的心头。

  他的双手都开始不由自由的出现了些颤抖。

  原本准备好的所有批判陆昂歌词简单、粗制滥造的话术,他发现都失去了用武之地。

  而他的脸,也随着每一句歌词,被打的通红。

  怎么会?

  陆昂这种文学造诣低劣的人,怎么能写出这么优美的歌词?!

  血气冲脑,令他的双眼都泛出血丝。

  假的!

  一定是假的!

  这绝不是他写出的歌曲!

  他不可能有这个水平!

  蓦的,他响起了昨日见张天宇时,张天宇说的话。

  “我觉得陆昂的歌,是从冰冻栗子手中购买的,而非原创。”

  原本他并没有在意。

  现在这句话,便如最后一根稻草,被他紧紧的抓在了手中。

  是的!

  绝不是原创的歌曲!

  是买的!

  是陆昂买的歌曲!

  套了自己的名字!

  此种行为,恶劣至极!

  他眼中闪过了一抹癫色。

  陆昂,你完了!

  舞台上。

  当陆昂弹着古筝,从主歌部分,唱到了副歌部分后,现场气氛,再次爆炸。

  “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

  “炊烟鸟鸟升起,隔江千万里”

  “在瓶底书汉隶彷前朝的飘逸,就当我为遇见你伏笔。”

  “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

  “月色被打捞起,晕开了结局。”

  “如传世的青花瓷自顾自美丽。”

  “你眼带笑意。”

  画面感!

  极为真实的画面感!

  江南小镇。

  离愁别绪。

  无数画面交织在一起,便宛然一出烟雨朦胧的江南山水。

  水云萌动之间,依稀可见尹人白衣素袂裙带纷飞。

  “自顾自美丽”的青瓷极品,洗尽铅华,古朴典雅,清新流畅。

  而下一句“你眼带笑意”,自然流畅的将描景切换到了人物。

  所有人都却浮现出了出尘、秀美,便如极品青瓷般,古朴典雅的小家碧玉。

  配合着古筝撩拨,牙板清脆,琵琶淙淙。

  画面顿时升华。

  若是说《晴天》是令听者深陷青春的回忆。

  那么《青花瓷》便是镌刻出一副极美的水墨画,令听者跟随着歌曲,观赏着古时江南小镇中的美景、爱情。

  舞台下。

  坐在粉色坐席区的骆诗,眼中异彩连连。

  她的心中也只有一个感觉。

  美!

  以前她从未觉得旗袍、汉服之类复古的衣服有什么出彩的地方。

  甚至抵触穿着这些衣服。

  但是今天,舞台上的这些乐师,穿着青色的旗袍,配合着《青花瓷》这书国风歌曲。

  她第一次感受到了旗袍的魅力。

  也第一次生出了试一试这种服饰又何妨?

  不仅旗袍,汉服她很生出了兴趣。

  除此之外,她也是第一次真正对陆昂本人生出了兴趣。

  想要了解对方的那种冲动。

  原本她只是觉得陆昂营销造势很有一手。

  至于音乐天赋,只能说尚可。

  《晴天》这首歌,改变了她对陆昂的印象。

  原来陆昂的音乐天赋,也很惊人。

  只是评委一直狠批着陆昂音乐中的歌词太过简单。

  耳濡目染间,她也觉得这是陆昂在音乐上美中不足的地方。

  如果作词再能优美,那么真的完美无瑕了。

  不过,这个念头也只是在她脑海中一闪而过罢了。

  一个人,能够将作曲、作词、演唱做好其中一个便已经很不容易了。

  能做好两个,那边是天才。

  做好三个?

  这种人有吗?

  看着舞台上,身姿挺拔,越发帅气的陆昂。

  她的心中不知不觉中便跳快了几拍。

  这种人,好像真的有。

  这种人,竟然真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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