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百十一章 归途_剑与魔法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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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大一样啊,弗恩觉得自己更摸不透瑞了。

  他们从萨拉南方边境进入多伊尔,然后穿过无主之地。无主之地是一片没有任何王国和领主的荒原,有些地方甚至遍布着沙漠。没有人愿意拥有这些不能给他们带来任何税收的贫瘠之地,相反他们还需要派士兵去把守,实在不是划算的买卖。所以自从人们发现这片横在北方边境国和南方诸国之间的荒原后,就把这里称为无主之地。

  一行人花了六天才穿过无主之地,然后进入了坦佩境内,随后他们在经过的第一个城镇里为每人都配了一匹马,有了坐骑后,他们的行进速度加快了许多。妮丝挑了一匹栗色阉马,还给它取名为弗农,她可没法子驾驭烈性子的马,所以阉马非常适合她。

  于是在每次妮丝叫唤着自己的栗色马时,斯坦都会不怀好意的用手肘敲敲佣兵。“你看,她已经在试着学习如何驾驭你了,而且好像进步很快。”

  弗恩翻了下眼珠,仍然看着前方。终于,在自己都听错了好几次而回过头回应妮丝却发现法师只是低着头看着自己的马后,弗恩让自己的马靠了过去。“妮丝,你为什么要给它起这个名字?”

  “你不喜欢吗,弗恩?”妮丝的大眼睛机灵的眨着。“我想在回法师塔后,只要看到它,就能常常想起你。”

  弗恩没有说话,心里不知道是高兴还是苦涩,就这么一直骑在妮丝身边。

  一行人没有绕弯去坦佩的都城徳卢斯,而是直接南下穿过了坦佩。

  徳卢斯是奎艾的故乡,弗恩在刚进入坦佩境内时曾问过她是否要回去看看,但是随即就被摩西否决了,连日赶路让老法师吃尽了苦头,他可不想再多走任何不必要的路。不过奎艾也不想回去,那里的追求者就像一群苍蝇一样让她心烦。“如果你能和我一起回去,并且向他们宣称你是我的未婚夫的话,我倒是可以考虑。”她是这么回答弗恩的,之后佣兵就再也没有提起过这事。而妮丝仿佛并没有在意奎艾的话很久,她的思绪早就飘去了法师塔,比任何人都要快。

  越往南走,天气越热,当他们刚到坦佩时,在路边和村庄里的屋顶上还可以看到积雪,但是在走过坦佩一半国土时,只要在有阳光的地方,积雪正在不断的融化,当最后他们快要进入罗阿诺克时,已经看不到路边有任何积雪了。坦佩是个大国,比瓦利斯其他任何王国都要大,人们传言,可以同时在坦佩看到三个季节。如果把黑沼泽也算进去的话,倒是勉强可以算三个季节,弗恩这么想着。传言总是会比事实夸张。

  罗阿诺克的气候可以说是整个瓦利斯所有王国中最宜人的了,冬暖夏凉这个词简直就是为它定制的。一行人决定在它的都城圣塞安休整两天,一是因为圣塞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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